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宿迁交通集团”)成立于1998年9月,注册资金15.5亿元,为宿迁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主体信用评级AA+。主要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业务。集团经营范围涉及交通工程建设与施工、港口码头、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现代物流园区、片区开发、道路养护、建材销售、公共停车、汽车租赁、交通传媒、通用航空等业务板块。截至2023年底,集团总资产超400亿元,员工总数近3000名。
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报考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失信行为;
5.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在过往从业经历中有不良从业记录,导致所在单位发生重大资产损失承担直接责任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交通集团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11月16日9:00至2024年11月28日16:00;
报名网址:http://ks.9drc.com/7;
报名人员在网络报名时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电话15370592888。
2. 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7:00。
3. 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2:1的岗位,由集团公司研究后可延长报名时间或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与网络报名材料一致,请考生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并关注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qjtcy.com/)。
(三)面谈
面谈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谈仅作为了解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最后成绩。
(四)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进行适岗评价,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交通集团网站公布。体检工作由宿迁交通集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廉政鉴定书。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与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将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需服从集团岗位安排,根据岗位安排与集团所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
集团有科学的薪酬及福利制度,可保障每个员工的薪金待遇。“五险一金”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说明
1.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开、透明,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国资委、集团纪委及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应符合亲属回避制度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 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备案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后,可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3. 网络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集团公司研究后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27-84355359 0527-84355719
监督电话:0527-84355669 0527-84360015
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