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路公安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7浏览次数:次
太湖路公安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创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CT[2024]07号
(二)项目名称:太湖路公安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401116.41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401116.41元
(五)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太湖路公安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8月28日9:00至2024年09月03日18:0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件以电子形式发出。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三)报名联系人:张明龙 联系电话:18351396322(微信同号)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10:00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53号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
(三)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仍需制作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664841817@qq.com,并自行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成功发送,逾期发送或者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统一采用加密的压缩包形式发送,电子文件名称采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格式。
(五)招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53号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在招标人监督下,招标代理现场联系投标人获取电子文件密码。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55669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经理、0527-84355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创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名苑32栋4楼
联系方式:0527-84508185、18351396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龙(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0527-84508185、1835139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