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清算组 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3浏览次数:次
2024年3月4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1311清申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对江苏通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连物流”)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作出(2024)苏1311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交通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连合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组成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因清算工作需要,清算组决定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聘请审计机构对通连物流进行财务审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全程参与通连物流强制清算程序,按照财务审计行业规范和惯例,对通连物流截止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之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协助债权审查、提供涉税咨询建议;应清算组要求,在日常工作或清算组会议召开时,就有关财务问题进行解答;应清算组要求,针对特定事项(包括且不限于股东出资、股东与公司款项往来及股东借入资金去向等)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参选条件
1.已编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2.参选机构信用良好,三年内无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记录;
3.与通连物流及关联主体无利益关系或存在影响独立、公正审计的其他利害关系。
三、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信用良好、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各一份;
2.参选机构综合评价证明材料;
3.拟参与该项目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职称证明,以及从业经验证明材料一份;
4.拟参与该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一份;
5.参选机构近三年参与类似项目审计的业绩证明材料一份;
6.报价文件一份;
7.项目实施方案一份;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机构印章,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手续一份。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选的机构,请于2024年4月9日下午4点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53号金桥大厦22楼会议室(联系电话:17802581169),届时将组织进行现场评审。
特别说明:
1.清算组将结合参选机构的报价、资信、派驻人员从业经验、其他履约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中选机构;
2.审计费用在通连物流强制清算案件终结后一次性付清。
特此公告
江苏通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