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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混凝土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20浏览次数:

       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就水泥混凝土材料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宿迁市公交综合服务中心商品水泥混凝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本次招标内容为宿迁市公交综合服务中心C30商品水泥混凝土采购,用量约8375m3,实际使用量以现场使用量为准。预算约293.12万元。
    (二)供货时间、地点:要求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0日(最终供货时间为工程施工需要的时间为准)。送至宿迁市公交综合服务中心施工现场(宿迁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对面(宿黄路南侧)项目部人员指定卸料。
    (三)质量要求:要求混凝土等级为c30,抗折强度4.0Mp,材料严禁使用再生料、江砂。报价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配合比级配要求良好,理论凝土配合比设计与拌合楼施工配比换算相对应,严格按照配合比生产,确保计量精度,严格控制塌落度指标120mm(最大不大于130mm),同时兼顾和易性要求。
    (四)评标办法: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 计量方法、付款方式: 过磅验证(三车以上平均误差允许在±2%以内),容重以配合比或生产现场实测为准;不过磅以现场签收满足要求的水泥混凝土运输交货单为准。根据施工计划预付款50%,工程结束后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票付至总款的90%,余10%作为质保金,28天后检测合格付清。
    (七)投标人在供货有效期内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对中标价格的影响,市场价格上下浮动5%(含5%)以内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均不得提出任何价格调整。如果市场价格比中标价格上涨超过5%,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市场价格变动文件向招标人提出对中标价格上涨5%以外部分的价格调整。如果市场价格比中标价格下降5%,招标人有权对超出部分进行价格调整。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石料生产商或经销商;
    (二)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投标人具有商品混凝土的经营经历,商业信誉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调价函。
四、开标文件公告和报名信息
    (一)本项目开标文件公告时间和报名时间:2017年6月 20 日至2017年6月26日。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方法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至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宿迁市公交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部获取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 6月27 日8: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9:00(如因特殊原因变更时间,将提前通知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宿迁市宿豫区陆庄路2号)四楼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朱文兵   姚浩 ,联系电话:13773904100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7年 6 月27 日9:00
    (二)开标地点: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七、本次公告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朱文兵   姚浩 ,联系电话:13773904100
八、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