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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新华书店、便民方舟及周边地块智慧停车系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017-06-01浏览次数:

        宿迁市新华书店、便民方舟及周边地块智慧停车系统监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太湖路、世纪大道部分路段以及便民方舟地面及配建地下停车场、南侧图书馆地下停车场、金桥商务广场地面停车场;宿迁市发展大道2637号(新华书店)。

1.2工程规模:本项目的监理费约29.8万元。

1.3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包含设计期、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付至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60%,缺陷服务期满12个月付至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80%;余款待缺陷服务期满并审计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市新华书店、便民方舟及周边地块智慧停车系统监理[设计期、施工期(施工范围内所有项目监理)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2.资格审查方法

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其他监理员资质、资历要求:

序号

监理职务

专业要求

最低人数要求

职称要求

资格要求

1

专业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1

中级及以上职称

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不限

1

2

其他监理人员

不限

2

助理级及以上职称

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

 

4.4其他条件:

4.4.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3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4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7日, 8:00—11:30,14:00—17:30到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楼8011室报名。

5.2报名费用:200元/套,售后不退。

5.3联系人:王燕   仲甜甜    

联系电话:0527-88811910/1515075375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8日14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为:宿迁市交通运输局A座22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部长     

联系电话:0527-84355787

 

           

                                          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