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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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级机关执行夏季高温作息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8浏览次数:

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今年从7月11日(星期一)起至9月底,市级机关执行夏季高温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为8:30—11:30,下午调整为2:30—6:00。
    在夏季高温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