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如下:
刘 飞(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主持集团公司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
田 军(纪检组长、党委委员):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督查督办和党建工作。
许昌良(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负责投资、融资、企业文化建设、文明创建、工青妇、扶贫工作。分管投资开发部、工会、团委。
卢志忠(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负责集团监事会工作。分管综合管理部,联系宿迁恒通道路再生工程有限公司。
张淑云(财务总监):负责财务监督、资金监管、成本控制、合同审核以及审计工作;协助刘飞同志分管财务审计部。
汪卫东(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负责宿迁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作和创建、信访、安全生产工作,分管企业管理部(创建办)、宿迁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公交场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宿迁恒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黄雪林(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负责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作,分管项目建设。
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7日